$ 0 0 台湾立法院今(16)日通過「著作權法第87條、第93條條文」修正草案 。未來業者提供利用機上盒或APP應用程式連結侵權網站,將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責任,或科或併科最高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。因...